一、办事依据
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定》第十一条(津开发【2013】19号)
二、申报条件】
适用于在开发区内注册或经营、对开发区有实际税收贡献的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。
(一)服务外包企业主营业务应为以下领域:
1.信息技术外包服务(ITO):
⑴软件研发外包: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、软件技术服务。
⑵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: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、测试平台、电子商务平台、IT服务。
⑶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: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、基础信息技术服务。
2.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(BPO):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、企业内部管理服务、企业业务运营服务等。
3.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(KPO):研究外包服务、设计外包服务、开发外包服务。
4.基于云计算的外包服务:软件服务(Saas)模式的云外包服务、平台服务(Paas)模式的云外包服务、基础设施服务(Iaas)模式的云外包服务以及信息安全、大数据开发分析等。
5.共享服务中心:财务共享服务中心、信息技术共享服务中心、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、客户服务共享中心、采购/供应链共享中心、行业性服务共享中心。
(二)服务外包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年营业收入在600万元(含)以上。
2.年人均合同外包额在15万元(含)以上。
3.从事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%(含)以上,或者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0%(含)以上。
4.大学(含大专)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0%(含)以上。
(三)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是指国内外知名的、具备服务外包或软件培训资质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培训机构:
1.年营业收入在400万元(含)以上。
2.从事外包培训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50%(含)以上。
3.大学(含大专)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总数的70%(含)以上。
(四)申请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的开发区留成部分。(注册三年以后的企业)
(五)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申请享受本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,需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软件系统进行备案登记。
三、扶持标准
在开发区范围内租赁办公用房的,租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最高50元/平米/月的标准给予补贴,租用面积超出1000平米以上的部分,按最高30元/平米/月的标准给予补贴,补贴面积上限2000平米,以上租房补贴期为3年。
四、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(请按照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将材料排列整齐,将材料清单附于首页,并用便签条标注区分各项材料,使用夹子固定)
1.《材料清单》。
2.《天津开发区服务外包政策兑现审核表》。
3.《房屋租金财政扶持一览表》。(非首次申报时需提供)
4.《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》。
5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。
6.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。
7.商务部服务外包软件系统备案证明文件。(证明文件由贸发局开具,申请优惠政策时均需由贸发局提供。)
8.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包括:
(1)服务外包专项审计报告
(2)经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决算报表
(3)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9.服务外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(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提供不少于300万元的服务外包合同,或者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提供不少于180万元的服务外包合同。)
10.包括员工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学历、合同期限等个人信息的企业上年末所有员工花名册。
11.上年末有社保印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。
12.企业大专以上员工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(兑现办依据员工花名册随机要求企业提供部分员工学历证明材料。)
13.社会力量办学、服务外包或软件培训资质原件和复印件。(服务外包培训机构需提供)
14.培训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。(服务外包培训机构需提供)
15.专职培训人员详细情况,培训项目、培训课程和培训大纲。(服务外包培训机构需提供)
16.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17.房屋租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。
18.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热线电话:400-646 6090